存證信函怎麼寫才有效?
在日常生活中,遇到有人欠錢不還、房客積欠租金、或想要正式通知解除契約時,律師常建議寄發「存證信函」。它是民眾常用的法律工具,可以讓雙方之間的爭議有明確的紀錄。但要發揮效力,存證信函的內容必須符合一定的原則。本文將為您解析。
一、什麼是存證信函?
存證信函是透過中華郵政的存證信函服務,寄送人將書面內容寄給對方,郵局會留存影本,以證明:
- 有寄送:能證明您確實曾寄出這封信
- 有送達:能證明對方確實收到信件
- 內容不變:郵局保留的副本可做日後訴訟的證據
📌 重點:存證信函並不等於法院判決,它只是「證明通知事實」的工具。
二、存證信函的法律效果
- 表達立場:可正式通知對方還款、搬遷、解除契約
- 中斷時效:依《民法》規定,存證信函可中斷債權的消滅時效(例如催討債務)
- 作為訴訟證據:日後若進入訴訟,能證明您已事先通知或催告對方
三、存證信函怎麼寫才有效?
1. 標題明確
例如「催款通知」、「解除租約通知」。
2. 事實清楚
寫明雙方的法律關係、金額、日期。
例如:「民國114年1月1日借款新台幣10萬元,約定於114年6月30日清償,至今尚未支付。」
3. 法律主張
明確告知您主張的權利。
例如:「請於10日內清償借款。」
4. 期限警告
提醒對方若逾期不履行,將採取法律行動。
例如:「如未於期限內清償,將依法提起訴訟並聲請強制執行。」
5. 語氣正式、避免情緒
避免辱罵、情緒化字眼,以免在訴訟中被認定為不當言詞。
四、實務上常見用途
- 債務催收:要求還款,避免債權時效消滅
- 租賃糾紛:催繳租金、通知終止租約
- 勞資爭議:員工要求給付薪資、雇主通知解僱理由
- 契約解除:正式通知對方解除契約
五、寄送方式與注意事項
- 到郵局櫃檯辦理存證信函寄送
- 一式三份:寄件人留存、副本留存於郵局、正本寄送給對方
- 可選擇「雙掛號」方式,確保寄件與收件過程都有紀錄
📌 小提醒:雖然可以自己撰寫,但若涉及金額龐大或法律爭議,建議請律師協助起草,以確保內容嚴謹。
六、結語
存證信函雖然不是判決書,但卻是民眾在法律糾紛中,最實用的初步武器。
- 透過正確撰寫與寄送,能達到通知、催告、保留證據的效果
- 對債權人而言,既能中斷時效,也能作為日後訴訟的重要證據
📌 提醒您:存證信函應「事實明確、法律依據清楚、語氣正式」。如此一來,才能真正發揮法律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