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票怎麼寫才有效力?
在借錢或商業往來中,很多人會要求對方簽立「本票」來當作保障。因為一旦對方不還錢,持票人可以憑本票聲請法院核發本票裁定,比打民事官司快上許多。
但若本票缺少必要要件或書寫不清楚,就可能失去法律效力,讓債權保障落空。以下就帶您了解,如何寫出一張有效的本票。
一、什麼是「本票」?
本票是一種票據,依《票據法》規定,它代表發票人承諾在到期日支付一定金額給持票人。
- 發票人:開立本票的人(通常是欠錢的人)
- 受款人:收錢的人(通常是債權人)
📌 重點:與一般借據相比,本票不只證明債權,還能作為快速追討債務的工具。
二、本票上的欄位
填寫本票切記!一定要填以下三個欄位,缺一不可,否則會變成「無效本票」喔!
- 金額:建議以數字+中文大寫並列,不可任意塗改
- 發票年月日:例如「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」。不一定要當天,填以後的日期也可以
- 發票人簽章:發票人親自簽名或蓋章
📌 小提醒:三個欄位缺一不可唷。
三、避免爭議的實用技巧
- 金額避免塗改:如需修改,應由發票人簽名或蓋章
- 金額中文大寫:例如「壹拾萬元整」,避免被竄改
- 受款人必填:不要留白,以免被填入不相干的人
- 避免簽空白本票:雖然法律承認「空白授權本票」,但極易遭濫用
- 保留債務原因契約:例如借款契約、買賣契約,作為補強證據
四、案例分享
👩💼 案例一:借據 vs. 本票的差異
王小姐借給朋友20萬元,朋友只寫了一張「借據」。朋友後來拖欠不還,王小姐必須提起民事訴訟,經過一年才拿到判決。
相反地,若當初有簽「本票」,王小姐可以直接聲請本票裁定,幾個月內就能聲請強制執行,效率大幅提升。
👨💼 案例二:空白本票的風險
林先生因投資糾紛,被對方要求簽一張空白本票,說好日後再填金額。結果對方填入高額數字並聲請執行,林先生雖然可以提出抗辯,但仍陷入長時間訴訟。→ 簽空白本票風險極大,應避免。
五、本票的法律效力
- 追討速度快:可直接聲請「本票裁定」,不需冗長訴訟
- 強制執行力:裁定確定後,可查封債務人薪水、銀行存款、不動產
- 並非萬能:若債務人確實無資產,縱然有本票,也可能無法實際拿回錢
六、常見Q&A
Q1:本票和借據有什麼不同?
- 借據:僅能證明借款,需經訴訟程序才能追討
- 本票:具票據性質,可直接啟動裁定與強制執行程序
Q2:本票多久會失效?
本票須在到期日起三年內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和強制執行(沒有寫到期日就以發票日起算),一旦超過時間本票就會失去效力囉。
Q3:本票可以寫利息嗎?
本票可註記利息,沒有註記的話就是依票據法第28條用「6%」計算。
結語
一張有效的本票,必須完整具備法律規定的要件,並且避免空白、塗改或模糊不清。
- 對債權人而言,正確的本票是快速收回債務的保障
- 對債務人而言,則要謹慎簽署,避免遭人濫用
📌 提醒您:如涉及大額金錢往來,最好諮詢專業律師,確保您的票據與契約條款,真正能保障權益。